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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字长文 | 国家医保局推广三明医改,不为控费,为保健康!

梁嘉琳 健康国策2050
2024-11-07


标题

万字长文 | 国家医保局推广三明医改,

不为控费,为保健康!


作者

梁嘉琳


健康中国研究中心理事、研究员

“健康国策2050”学术平台创办人

国家医疗保障局政策宣教合作专家

中国人口学会健康战略传播专委会主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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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导读:


1、三明医改之所以得到党和国家领导集体的认可,在中央治理层面(超越于部委层面),有其深层次逻辑:(1)系统性改革,(2)革命斗争精神,(3)欠发达地区兜底保障。


2、三明医改复制推广的命门,也是新时期卫健委、医保局等主管部门决策者必需的改革方法论——


(1)因时而制:经历医药反腐、医药保改革、健康保障改革三阶段之后,三明医改早已不是10年前人们眼中的“控费导向”的初级阶段医改;

(2)因地制宜:无论是社会福利预期、医务人员薪酬预期、地方财政补偿实力,三明市和其他地区有着巨大差别。因此,国家卫健委以地市为单位推广三明医改经验;

(3)因势利导:一方面成功激发各地方、各部门领导干部的改革能动性,变“要我医改”为“我要医改”;另一方面,在承认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利益主张的前提下,将其从“以创收为中心”引导至“以治病为中心”乃至“以健康为中心”并因此获得合规收益。


3、三明医改最值得国家医保局面向全国医保系统推广的,主要不是价格、支付等改革,而是“以健康为中心”的“三医”综合改革——


(1)医改的价格、支付、绩效、薪酬“四改联动”不掉链子;

(2)医疗/预防“资金绩效统筹”而不低效使用;

(3)医保支持基层医疗体系“自我造血”而不揠苗助长。


4、医保强基层要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直面以下群众反映强烈的以下问题:


(1)医保待遇级差不足以推动分级诊疗;

(2)医保支出方向出现结构性失衡:“重城轻乡”“重大机构轻小机构”“重大病轻小病”;

(3)医保支付缺乏健康产出(结果性指标)依据:一些医疗机构仍然倾向于通过“外科内科化,内科微创化,医技介入化”等方式提高微观绩效(诊疗绩效),而不顾医疗资源在高/中/低等层面的同质化竞争造成宏观绩效(健康绩效)下降;

(4)医保支付采取行政化手段而难以激发市场活力:在跨所有制、跨行政层级、跨境内外、跨全专科“四跨”层面,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就难以公平高效竞争并实现优胜劣汰。


5、医疗保障体系“强基层”“保健康”至少需要在以下方面予以顶层设计、系统谋划:


(1)医保激励患者“基层首诊,双向转诊”;

(2)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持续运营;

(3)医保支持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规范健康发展;

(4)医保支持全科医生、健康保障团队提升能力与整合型服务;

(5)医保支持“为诊疗效果付费”“为健康效果付费(个体/群体)”;

(6)医保、卫生主管部门“横向协同”,医保主管部门与基层政权/村居两委公共卫生委员会“纵向协同”机制构建。


正文


据国家医保局披露,2024年2月20日-21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章轲赴福建省三明市调研医疗保障工作。他指出,各级医保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最高领导人关于三明医改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坚定不移的决心,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全面推广三明医改经验。


据权威人士证实,这是章轲同志上任国家医保局局长以来的京外首访,具有标志性意义。5年前,国家医保局首任局长胡静林上任之初,也高度重视三明医改经验,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报告会,邀请福建省三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詹积富同志作报告。


于是,业界出现传闻,国家医保局会延续三明医改的“行政主导”“控费导向”“行业整顿”,甚至会对医疗发展、医药创新带来抑制作用。真的是这样吗?并非如此!


重视三明医改推广:

政治意涵,比政策工具更紧要


回顾党的十八大的国家治理史,“健康国策2050”发现,三明医改发端于党的十八大前后,得到连续三届党和国家领导集体的重视。无论是在领导重视层级上、在改革集成量级上,还是在改革辐射能级上,国内尚无其他其他医改典型可与三明医改齐平。


据人民网报道,2017年3月24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三次会议上,最高领导人指出,“三明医改方向是正确的、成效是明显的,要注意推广”。这是三明医改有关负责同志首次向最高领导人当面汇报情况,也是三明医改首次得到最高领导人的直接认可。


2019年8月,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在福建省三明市召开医改推进现场会,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在此调研。2019年11月,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通知》,强调“充分发挥典型经验对全局改革的示范、突破、带动作用,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2021年,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认定,三明市为全国首个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推广基地。


2021年,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最高领导人更是亲自调研三明医改。2021年3月,他来到三明市沙县总医院,在住院楼一层大厅听取医改情况介绍,向医护人员、患者了解医改惠民情况。他强调,三明医改体现了人民至上、敢为人先,其经验值得各地因地制宜借鉴。要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均衡布局优质医疗资源,改善基层基础设施条件,为人民健康提供可靠保障。


2023年,在国务院领导班子换届之后,同时分管医疗、医保工作的刘国中副总理,也于当年11月到福建三明调研医改工作并主持召开座谈会。他肯定了“三明医改是全国医改的标杆”,并总结了三明医改具有“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统筹各方利益”“突出体制机制创新”“持之以恒深化改革”等四个显著特点。


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最高领导人关于医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推动新时代新征程深化医改不断取得新进展,持续提高人民健康福祉。鉴于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等多个国务院部际协调机制在2023年一季度被撤销,刘国中副总理在三明的政策表态,消除了外界对于“医改还改不改”的顾虑。


三明医改之所以得到党和国家领导集体的认可,在中央治理层面(超越于部委层面),有其深层次逻辑:


  • 系统性改革:单论医药反腐、药品集中采购、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医务人员薪酬制度改革,三明都不是全国第一家,但三明却在全国率先实施“三医”领域的系统集成改革。2017年3月,时任福建省委书记尤权向最高领导人汇报的材料中显示,该省首次将医改嵌入到国家健康治理的顶层设计中,(1)由省委书记担任省医改领导小组组长、省长担任第一副组长,(2)成立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成为后来全国医保局的前身,(3)落地了医药价格改革、医保支付改革、医疗机构内部绩效薪酬改革“三医”协同改革的政策组合拳。


  • 革命斗争精神:不同于“三医”部门内部的事业发展,深化医改是一项存量改革,即便中长期可能集体各方获益,短期内必然有至少一方受损。如果是“你好我好大家好”,很有可能是“假改革”。在三明医改初期,由于调整医院用药目录、压缩药品耗材虚高价格,三明医改操刀人詹积富遭到负面舆论围攻、药品经销商联合抵制。时任福建省委书记尤权经多次调研论证,充分肯定了三明医改方向,并要求相关部门在政策上放手予以支持。在2022年党的代表大会报告中,“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是向全党同志提出的“三个务必”总体要求之一,“坚持发扬斗争精神”前进道路上必须牢牢把握的“五个坚持”重大原则之一。不同于其他大部分地区,三明医改始于医院经营困难、患者“看病贵”突出、医药带金销售猖獗的斗争环境中,沿着“打击医药腐败”“腾笼换鸟调价”“补齐医疗短板”等一场场斗争中走来,充分彰显了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正逐步取得结果导向。


  • 欠发达地区兜底保障:三明市地处山区,属于老工业基地转型城市,在福建省内GDP总量排名相对靠后。这一历史包袱沉重、地方财力拮据的地区,倘若能降低对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依赖,通过“腾笼换鸟”的医改机制,以最小行政成本实现最大的治理效能,并尽可能减少改革产生的震荡,以及不产生因病致贫、因贫弃疗等极端事件,进而将社会稳定等负面问题外溢——身处经济爬坡过坎期、社会矛盾高发期,这是中央对各地区做好民生兜底保障的政治期望。


推广三明医改命门:

因地制宜、因时而制、因势利导


2023年是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实施十周年。2013年,最高领导人上任不久,在对这一决定作出说明时强调,冲破思想观念的障碍、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解放思想是首要的。否则,很难拿出创造性的改革举措。一定要有自我革新的勇气和胸怀,跳出条条框框限制,克服部门利益掣肘,以积极主动精神研究和提出改革举措。


2022年,受国家卫健委委托,由原国家卫生部部长高强带队,中国卫生经济学会的高级别课题组在三明调研半年,只为回答一个问题:三明医改推广难在哪?自2017年以来,笔者连续6年对三明医改的卫健委/医保局、医疗卫生机构等开展实地调研,并对20多位决策者、实操者、观察家开展专家访谈。依笔者拙见,三明医改复制推广的命门,在于因地制宜、因时而制、因势利导。这也是新时期卫健委、医保局等主管部门决策者必需的改革方法论。

 

一是因时而制,而非因循守旧。


三明医改实施至今第12年,总体而言,分为三个阶段,其兜底保障水平,也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当地民众健康需求而水涨船高:


  • 第一阶段(平价的药品兜底保障):以医药产品整治为主线,通过实施药品耗材零差率销售,严格执行药品采购“一品两规”“两票制”,将辅助性、营养性、高回扣药品纳入重点跟踪监控目录,力图压缩医药“多层分销”环节并挤出一批医药代表,进而打击“带金销售”商业贿赂行为,大幅降低药品耗材价格;


  • 第二阶段(规范的医疗服务保障):以公立医疗体系改革为主线,在价格改革方面,通过实施医改“腾笼换鸟”,将药品耗材带量集采节约费用,在显著降低群众用药负担的前提下,将其中一部分结余留用给参与集采并规范落地的医疗机构;在支付方式改革方面,通过实施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C-DRG)的收付费一体化与DRG结余留用、超支自付,倒逼公立医院从“通过多看病、多开药多赚钱”转向“通过合理诊疗多赚钱”;在薪酬改革方面,推行公立医院全员目标年薪制、年薪计算工分制(引入绩效管理工具RBRVS),基本实现医务人员薪酬与创收与控费等经济指标“双脱钩”、与诊疗服务数量与质量“双挂钩”;


  • 第三阶段(高品质健康管理服务保障):全国率先设立人、财、物、事、绩统一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1)同步设立疾病管理中心、公益性的健康管理中心,(2)将医保基金打包支付与结余留用给医疗服务、健康服务,(3)医务人员的岗位年薪与健康效益最大化挂钩,积极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治未病。


因此,我们可以看到,经历医药反腐、医药保改革、健康保障改革三阶段之后,三明医改早已不是10年前人们眼中的“控费导向”的初级阶段医改。当然,有句老话,三明医改的今天,就是中国医改的明天。要想未雨绸缪,医药器械行业也不能坐以待毙,要为适应医药保综合改革,并转型到健康保障模式,做好充足准备(详见本文第三个小标题)


二是“因地制宜”,而非照抄照搬。


自最高领导人要求推广三明医改,过去6年多,三明市累计接待各地医改调研组、考察团上千批次,累计培训领导干部、医务人员上万人。然而,外界也产生了一个根本性疑问:中国幅员辽阔而医疗资源分布不均,按照联合国发展指数,全国各地既有“欧美”“东南亚”还有“非洲”,难道三明模式可以包打天下?这是否符合科学规律?

 

实际上,这一顾虑在逻辑上属于“稻草人谬误”,即:自己树一个不存在的靶子然后自己予以批驳。最高领导人早已明确,三明医改“经验值得各地因地制宜借鉴”。这句话有两层含义:


  • 第一层,任何改革都有经验得失,各地需要借鉴的是其中的“经验”部分;


  • 第二层,各地推广三明医改需要“因地制宜”——这意味着,不存在“三明医改复刻版”,而是以三明医改经验为启发的“本地版”。


因此,在推广三明经验的过程中,只有让各省市县的主官与三明市实现“政绩共享”,才能激发各地医改的积极性、创造力,否则只能是被动、保底地完成上级交办任务而已。


三明市和其他地区有着巨大差别。笔者2022年在三明学习调研期间,听到几个切实的例子:


  • 社会福利预期:当前,三明市大部分居民还停留在引入发达地区医疗资源,处于解决“没病看”“看病难”的初级阶段;然而,北京、上海等超级城市,哪怕是其他东中部省会城市、其他大型城市的居民,都长期习惯了优质医疗资源,处于解决“看病烦”“看病差”的中级阶段——这使得当地照搬三明模式可能降低其社会福利水平;


  • 医务人员薪酬预期:三明市医生的薪资基数更是远远低于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这使得其他地区通过集采、DRG省下来的钱很难有余力对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予以充分补偿;


  • 财政补偿实力:2021年,作为三明市的医改典型,尤溪县全县对公立医院的财政投入,还不如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一家医院的财政投入,这影响了全国大部分地区财政对公立医疗体系后续投入的可持续性。


正是意识到上述问题,2月29日,国家卫健委举行新闻发布会,体制改革司庄宁副司长披露,将以地市为单位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让群众在改革中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三是因势利导,而非行政强压。


之前有一段时期,国内某些地区为了维系乃至擦亮“医改明星”的光环,采取了“每个市县须有医改亮点”“领导干部下基层必看医改点”等过度行政化措施。然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重担在肩,地方党政机关工作千头万绪,倘若将医改凌驾于其他工作之上,那么地方就会为了追求医改政绩而大搞“锦标赛绩效”甚至出现“形象工程”。这种做法和前几年部分地区大搞“防疫压倒一切”而忽略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的做法无异。


健康政策是一项科学,而非单纯政策。三明医改是系统工程,涉及20多个政府部门、100个细分利益主体,1000多项政策,每项政策都有自己的有效域、无效域、适应症、禁忌症,每项政策还会迭代不同版本。因此,三明医改的政策变量至少有数十万个,政策变量之间的排列组合更是天文数字。


然而,由于没有科学的监测评价体系,导致全中国专家研究三明医改12年,估计也就从经验决策走向循证决策的半路上。这就好像,我们在用一根表皮粗糙的大圆木,想要画出一条偏离度为0.00001度的直线——这是基本不可能的,极少数地方在极少数情形下做得到,纯属侥幸。因此,在没有科学的监测评价体系情况下,盲目推广三明医改,甚至动用行政力量强推三明医改,其政策负效应可想而知。


因此,三明医改的成功始于“党政一把手牵头”,如果没有党政主要领导对分管副市长张元明及其管理的卫生、医保等部门团队的充分信任、充分支持、充分授权,如果没有在顶层设计层面构建起坚强的领导体制、高效的工作推进机制,三明医改不可能走到今天这么远、这么深。


然而,步入改革深水区,新时期医改不仅要靠行政动员,更要靠内生动力。系统重塑健康治理机制与工具,助推多元利益主体实现“正和博弈”与“激励相容”,以达到两大效果:


  • 一方面成功激发各地方、各部门领导干部的改革能动性,变“要我医改”为“我要医改”;


  • 另一方面,在承认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利益主张的前提下,将其从“以创收为中心”引导至“以治病为中心”乃至“以健康为中心”并因此获得合规收益。


三明医改对全国医保启发

转型至“以健康为中心”


毫无疑问,三明是中国最早成立独立的医疗保障局的地市,也是最早由医保局牵引“三医”综合改革的地市。在三明市政府给国家医保局汇报的材料中提到:


  • 药品耗材招采方面:在全国最先牵头组建跨省采购联盟“三明联盟”,目前成员包括目前成员包括17个省的41个设区市,覆盖1.8亿多人口,开展6批药品、8批耗材联合采购,节约药品耗材费用近247亿元,成为国家、省级集采重要补充;


  •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面:抓住降药价“窗口期”,先后11次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10379项次,由此增加医疗服务收入达86.55亿元。全市公立医院药品耗材收入占比,从2011年的60%下降到2023年的30%,医疗服务收入占比从18.4%提高到46%;


  • 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方面:首次做到把病种结算范围扩大到个人自付部分,实行“同病、同治、同质、同价”。目前,C-DRG病种组达855组,2023年C-DRG入组结算率82.3%,相对节约医疗费用1.32亿元。


据《三明日报》披露,在三明调研期间,国家医保局局长章轲提出,要大力推进医保改革,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在全国医保领域推进三明医改制度性成果的运用,鼓励和引导全国医保因地制宜、开拓创新。要积极探索医保与医疗、医药、慈善的统筹协调,持续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坚持与时俱进、提升服务水平,切实做好医保基金智慧监管,不断提高人民健康福祉,让更多群众享受改革成果。


不过,章轲局长所指的推广三明医改“制度性成果”,究竟是指什么?


实际上,单论医药价格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通过构建中国特色医疗保障体系,国家医保改革已经赶上甚至超越三明医改。在《国家医保监管史:胡静林主掌国家医保局这五年》一文,笔者复盘道:


  • 药品器械联盟集采:国家医保局已经推进带量集采实现常态化、制度化且不可逆转,并下放部分集采权限给省级、省际联盟集采。截至2023年10月底,在国家医保局推动下,全国已成立至少50个西药、高值医用耗材、中成药等招采联盟;


  •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三明市是全国最早实施医保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改革,并对DRG实施“结余留用,超支自担”激励政策的地区。国家医保局已经完成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并推进到2025年底“全覆盖”。截至2023年11月,第二届CHS-DRG/DIP大会期间披露,全国已有282个统筹地区开展上述支付方式改革,占所有统筹地区71%,医疗机构、疾病病种、基金支出覆盖目标基本达成;


  •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三明市在降低药耗价格之后,连续10多次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以构建从“以药养医”到“以技养医”的激励机制。国家医保局已经深入实施医疗服务改革试点并推进“医药分开”“技耗分离”。截至2022年底,5个国家试点城市开展价格调整,全国普遍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因而,笔者认为,三明医改最值得国家医保局面向全国医保系统推广的,主要不是价格、支付等改革,而是“以健康为中心”的“三医”综合改革——


刘国中副总理在三明考察期间提到,三明在把健康中国建设与深化医改结合起来方面,做了有效的、积极的探索,要求总结三明医改“大卫生、大健康”的做法,把预防为主的方针融入到医改各项工作中去,努力让群众不得病、少得病。


本次国家医保局章轲局长调研三明期间,其行程就体现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均衡性:


  • 三级医疗机构:三明市第一医院;


  • 城市社区医疗机构:三元区富文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


  • 城市健康管理机构:三元区城关街道崇宁社区健康驿站;


  • 农村镇村医疗机构:莘口镇便民惠企服务中心;


  • 医保综合服务机构:市行政服务中心;


  • 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沙县区总医院;


  • 其他机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未列名)、夏茂镇俞邦村等地。


据三明市有关方面介绍,在11页的汇报材料中,专门用了4页(单独章节)介绍“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构建健康管理组织体系”


  • 围绕健康有人管:2017年,在每个县(市、区)分别组建1个总医院,由县级综合性医院、中医医院牵头,整合县乡村三级公立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总医院分院,并在村延伸举办公办村卫生所,实行人、财、物、事、绩高度统一;2023年,出台《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人员管理的意见》,进一步打破医共体内公益一类、二类编制管理使用界限,打通人员编制规范统筹使用及双向流动的“最后一公里;


  • 围绕健康愿意管:将医保基金按县域、按人头、按年度打包给总医院,建立“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激励约束机制,激励医院和医务人员在看好病的同时,也要积极做治未病工作,如果群众不生病、少生病,医保基金结余了,结余部分全部归医院所有;


  • 围绕健康管到位:开展示范县(区)创建试点,建设疾病管理中心和健康管理中心,构建“院前管预防、院中管治疗、院后管康复”的全过程服务链。目前,2家全民健康管理中心、12家总医院疾病管理中心已投入运行,并培训健康管理医师和疾病管理师1220名。


长期以来,城乡居民少生病、晚生病、不生大病的健康结果,不可避免地和医院的诊疗量、次均费用的创收需求相违背,因此,无论是公立还是民营的医疗体系都长期存在“重医轻防”问题。三明市通过实施“医保总额包干+结余留用”,医保战略性购买首次推动公立医院经营目标与城乡居民的健康目标实现一致。举例来说:


  • 在医院收入方面:2020年以来,受新冠疫情影响,三明市公立医院医药总收入与全国一样,在2020年当年是负增长,2020年与2022年三年的平均增幅仅有4.28%,但打包给医院的基金年均却“逆势”增长了7.27%,有力保障了医疗体系平稳运行;


  • 在医务人员薪酬方面:通过建立以实现健康效益最大化相匹配的岗位年薪制度,2023年,三明市的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的工资总额20.8亿元,较改革前2011年的3.82亿元增加4.45倍。具体到个人,医生平均年薪由5.65万元增加到2022年的20.11万元,实行薪酬制以来年均增长8.08%;


  • 在城乡居民健康结果方面:到2023年底,三明全市高血压、Ⅱ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肺结核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86.71%、87.54%、97.37%、98.5%。2022年,三明市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0.18岁,比2010年的75.29岁提高了4.89岁,高于全国和福建省平均水平,更远远高于经济社会同等发展水平地区的水平。

 

笔者认为,为助力“以健康为中心”的新时期深化医改总目标,三明医保改革实现了三大突破:


一是医改治理工具“四改联动”而不掉链子。


2022年,在笔者团队承接的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医疗医药反腐倡廉长效机制”课题中,首创性地提出了医药招采与价格改革(简称“价格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简称“支付改革”)、监管机构与医药机构绩效改革(简称“绩效改革”)、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薪酬改革(简称“薪酬改革”)“四改联动”的理论模型。


自2009年新医改以来,无论是处在医药反腐、公立医疗改革还是“以健康为中心”改革的历史阶段,永远离不开上述四项治理工具“四改联动”。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价格改革、支付改革从深度、广度、强度等各方面已走在全球前列,改革正向效能尽显,但改革负面效能难以根除,改革可持续性也被质疑,迫切需要绩效改革、薪酬改革跟上,防止改革工具联动效应太差,甚至医改“掉链子”!具体来说:


  • 绩效改革:在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公立医院主导的医改大方向下,绩效改革解决的是“牛鼻子”问题,以解决国家健康治理协同性太差问题:一是防止部门协同之间的监测考核体系“盲区”或“打架”,二是防止从中央到地方各级的监测考核体系“层层衰减”或“层层加码”,三是防止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关键少数”管理者出现“城乡居民—政府部门—机构管理者”的委托—代理失灵问题,造成制度套利或监管博弈后果;


  • 薪酬改革:在价格、支付、绩效、薪酬四项治理工具中,薪酬工具是唯一能落实到个人、转换为真金白银的治理工具,对监管对象起到最强的激励作用——这是提高医疗服务价格、加强带量集采与DRG结余留用、绩效考核“牛鼻子”等其他医改举措所不能比拟的,只有推动公立医疗共同富裕工程,逐步缩小不同职级、职称、部门之间过大的收入差距,逐步降低绩效工资比重并提高固定工资比重,确保增量/存量薪酬向“补短板”科室、一线医务人员、承担急难险重任务等方面倾斜,才能克服“两个允许”实施后医院内部薪酬分配的无序性、短视性、过度商业性;


在战略层面,三明市没有过高估计医保部门的“改革先锋”作用,也没有过度使用价格改革、支付改革工具,从三明医改第二阶段(回归“以治病为中心”)开始,就实现了四项改革工具同步筹划、同步实施、同步评估。同时,三明市党委政府也认识到绩效改革、薪酬改革本身也有其无效域、副作用,不在某项治理工具上面盲目过度下注、耗尽改革红利,基本上以1.5年为单位,推动单独治理工具的优化或迭代。

 

在战术层面,在国家推动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基础上,三明市在更高起点推动“健康管护组织”模式。三明高度重视市场竞争机制,而非外界想象的过度行政化。三明市各县区允许参保人员自主选择总医院,按照“钱随人走”原则,推动总医院之间实现“内部市场”的竞争机制,促进各总医院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通过将医保基金按人头年度打包支付给总医院,“总额包干、超支不补、结余留用”机制性,实现对总医院的最强激励。


为抓住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领头羊”,三明市医改领导小组在2023年印发的总医院(医共体)党委书记(院长)目标年薪考核办法中,引入了许多体现城乡居民健康结果、医改分级诊疗效果的指标:


  • 医疗总费用和人均医疗费用;


  • 城镇职工/城乡居民指标:人均年门诊人次、每百人年住院次数……


  • 人均期望寿命;


  • 居民健康水平;


  • 重大疾病发病率;


  • 重点慢性病规范管理和控制率;


  • 重大疾病筛查结果。


从三明市到福建省,省级医保资金向各地市的分配也和医改绩效挂钩。笔者了解到,基于基金征收、深化医改考核结果,福建省医保局对省内各地市的医保基金分配坚持“三个机制”:


  • 建立基金增收激励机制:对各地当年实际征收增量部分,按50%留存地方;


  • 建立基金分配调节机制:以赡养比、基金征收率两个因素,作为调剂金主要分配权重,实行双向封顶调节,对净上缴金额超过当地征缴收入9%的部分予以返还,对净拨付金额超过当地征缴收入20%的部分留存作为省级风险调剂金;


  • 建立医改激励机制:对净拨付地区所得调剂金总额按5%集中,根据各地医改考核结果进行二次分配。


二是医疗/预防“资金绩效统筹”而不低效使用。


医防割裂、重医轻防是我国医疗卫生体系的老大难问题,这背后的资金原因是——疾控行政机构(疾控局)/技术机构(疾控中心)、医疗行政机构(卫健委)/技术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医保行政(医保局)/经办机构(医保中心)所管理资金重复建设、高投入低产出。2023年,清华大学健康中国研究院梁万年教授团队曾撰写《新时期健康中国建设中的医防协同:理论机制与政策演变》一文呼吁:


  • 整合区域内的基本医保资金、基本公共卫生资金、财政拨款等不同类别、项目的资金,按照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地理环境、居民健康状况及需求、医疗卫生体系特点等,灵活使用卫生发展资金;


  • 形成统一的资金池,提升资金使用的规模效益;创新支付制度和机制,采取“为整合支付”“为绩效支付”等支付方式,设立专门的资金购买不同机构提供的整合服务,激励不同机构采取合作的方式供给服务。


国家卫健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苗艳青也在《防治结合:内涵、问题与实施路径》一文中呼吁“建立医防融合的绩效考核机制和激励机制”:


  • 统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终端的融合使用,以全科医生团队为绩效考核单元,细化基层高血压、糖尿病管理绩效考核指标,将体现健康结果和居民满意度的指标融入考核体系中,赋予全科医生团队负责人对绩效分配的权力,综合考虑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


  • 探索根据慢性病患者人头打包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基本公共卫生资金支付激励机制,激励全科医生团队不断优化分工协作,提高服务质量。积极探索慢性病患者自我健康管理奖励和兑换积分的激励机制,强化慢性病患者的自我健康管理行为。


长期以来,“非医疗”支出依法禁止由医保基金支付,这对医疗保障转型至健康保障造成法理障碍与政策障碍。2018年修订后实施的《社会保险法》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2020年发布的现行《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更是明确:其他不予支付的范围:……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5.体育健身、养生保健消费、健康体检……不过,《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为“基本医保保健康”留了一个口子:“遇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经法定程序,可做临时调整。”因此,在新冠疫情防控时期,经中央批准,国家医保局破例同意将新冠疫苗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2020年,新冠疫情暴发之后,为强化公共卫生体系,最高领导人提出,要统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使用。2023年,国家卫健委等10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再次提出“让群众就近就便享有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健康服务”的目标,以及“统筹医保基金和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使用,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的有效衔接”。

 

笔者认为,在不改变“禁止医保支付非医疗”等政策法规的当下,医保对于县域医共体按人头打包付费模式,“资金统筹使用”是实现“基本医保保健康”的变通办法;然而,该模式无法覆盖城市医疗集团、城乡居民接受的高等级医院服务——后者并不适宜实施医保按人头打包付费。

 

为了突破或绕过现行制度,据笔者调研,三明医改及其复制推广,出现了若干种全新形态:


  • 医保资金结余支付健康处方模式(三明市尤溪县):每年从医保基金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经费中提取10元/人,按照总医院、县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卫生监督所在医防融合中承担的工作职责,根据考核结果兑现追加奖励性绩效总量(50:30:15:5);在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的门诊服务,将睡眠、运动、饮食、营养、心理、中药“六大处方”嵌入门诊诊疗系统,做到治疗处方与健康处方同开。


  • 医保支付预防医学/群医学服务(佛山市顺德区):聚焦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新理念,探索“医育、医校、医企、医养、医防”五个融合工程,创新按年龄段把服务阵地延伸至托育幼儿园(0-6岁)、学校(7-17岁)、企业(18-60岁)、养老(60岁以上)等机构,按规范建设卫生室或医务室,并认定为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延伸点(社区卫生服务点),经医保部门审核认定为定点机构,同时把中医适宜技术(治未病的主要手段)纳入门诊共济报销目录,着力筛查和管理“亚健康、轻病、慢病”等人群,联动健共体牵头医院,中西医结合提供医防融合服务,形成预防、治疗、康复和健康促进的同质化、连续性服务闭环,努力让人民“不得病、晚得病、好看病、看好病”。


综上所述,“禁止医保支付非医疗”并没有堵上所有改革通路。笔者建议,对于社区卫生服务点(设在自然村/大型小区)开展中医保健服务(针灸、推拿),在三级医院开展健康管理中心服务,可以通过将“亚健康”和“轻病”“慢病”人群的健康管理服务,纳入预防医学/群医学范畴,采取服务流程“化整为零”的方式,转化为标准化、规范化、流程化的医疗服务,并进行医疗服务价格立项、医保支付。


三是医保支持基层医疗体系“自我造血”而不揠苗助长。


与“保供方”医改路径强调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薄弱科室、医务人员的扶持不同,医保基金更强调“保需方”医改路径,侧重购买医疗服务“好不好”(高服务质量)、“值不值”(高服务效益)、“便利不便利”(分级诊疗)。因此,不能强求总参保人数下降时期的医保基金对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加大投入力度,不能抛开服务质量与效益空谈医保“强基层”“基层高质量发展”,更不能允许在人口负增长大背景下医保资金被用于定点医疗机构在专科数、床位数、诊疗量的无序扩张。


因此,笔者认为,医保强基层要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直面以下群众反映强烈的以下问题:


  • 医保待遇级差不足以推动分级诊疗:多篇文献指出,城镇在职、退休人员在三级医院与社区医院门诊的医保报销比例相差不大,仅为10百分点,城乡居民在三级医院与社区医院门诊的医保报销比例也仅相差30百分点,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较高、交通便利等因素,患者仍愿意到上级医院就诊。调查显示,84.53%的患者认为医保报销比例不会影响他们的就医选择。因此,单靠拉大不同等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不足以形成患者“基层首诊”的内生动力;


  • 医保支出方向出现结构性失衡:一是“重城轻乡”(从院均费用看),二是“重大机构轻小机构”(从总费用流向看),三是“重大病轻小病”(从疾病费用看)。举个例子,2021年,从职工医保看,在住院费用中,74%流向三级医院,20%流向二级医院,流向一级医院的只有6%。三级医院的占比相比2020年和2019年的72%进一步上升;从居民医保看,在住院费用中,则是53%流向三级医院,34%流向二级医院,流向一级医院的只有13%。三级医院的占比相比2019年的49%进一步上升;住院均次费用上,2022年三级医院、二级医院、一级医院分别为13898元、6610元、3139元,三级医院比二级医院高出110%,比一级医院高出343%,居民医保的各级别医院的均次费用的差距远高于职工医保——随着医保资金成为各级公立医疗机构的最大买单方,在这一医保资金导向下,城市医疗体系、大重型医院、急重症科室继续扩张,固然可以在短期内解决人民群众疾病医疗的后顾之忧,却无法在长期内显著提供区域内的公众健康水平;


  • 医保支付缺乏健康产出(结果性指标)依据:近年来,以医保医药服务评价为名,以确保医保基金规范使用为由,各级医保局加大对定点医药机构,特别是县域医共体及其总医院的绩效考核。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黄心宇司长指出,不仅包括医疗服务的质量、医疗费用、参保人员满意度等常规方面,更要突出县域内就诊率、基层就诊率等体现分级诊疗的指标,细化考核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考核结果与年终医保费用清算相挂钩。然而,除了疾病的早期发现率、发病率、控制率、人均(预期)健康寿命等极少数结果性指标之外,绝大部分指标是筛查率、诊断率、治疗率等过程性指标,医保支付难以同个体的(长程)健康效果(产出)相挂钩,难以真正从“为诊疗支付”转向“为健康支付”,这导致部分机构为了追求过程性指标最大化而产生“过度服务”“诱导服务”等副作用——不合理的监测考核指标体系将人民健康权、服务机构发展权摆到了对立面,一些医疗机构仍然倾向于通过“外科内科化,内科微创化,医技介入化”等方式提高微观绩效(诊疗绩效),而不顾医疗资源在高/中/低等层面的同质化竞争造成宏观绩效(健康绩效)下降;


  • 医保支付采取行政化手段而难以激发市场活力:当下,无论是医保局牵头对医疗机构预防保健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进行绩效考核,还是医保局综合采取待遇保障、医保支付、基金监管等政策促进分级诊疗,都更多采取行政手段,而未能引入“医保购买全科医学/预防疾病服务”“医保购买家庭医生集团服务”等市场化机制,区域内往往只有一个“大而不能倒”的总医院,加上一大批“弱而不能死”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整个医疗服务系统的准入、退出机制失灵,这样一来,在跨所有制、跨行政层级、跨境内外、跨全专科“四跨”层面,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就难以公平高效竞争并实现优胜劣汰。

 

笔者建议,医疗保障体系“强基层”“保健康”至少需要在以下方面予以顶层设计、系统谋划:既要揭示系统性风险,又要剖析制度性诱因,还要提出总体解决方案——


  • 医保激励患者“基层首诊,双向转诊”;


  • 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持续运营;


  • 医保支持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规范健康发展;


  • 医保支持全科医生、健康保障团队提升能力与整合型服务;


  • 医保支持“为诊疗效果付费”“为健康效果付费(个体/群体)”;


  • 医保、卫生主管部门“横向协同”,医保主管部门与基层政权/村居两委公共卫生委员会“纵向协同”机制构建。


(关于医疗保障体系如何“强基层”“保健康”,未完待续,详文另附,敬请期待,欢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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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献礼党代会“追寻理想中国”第一期《健康治理新作/名家见面会》:三明医改重要推动者詹积富主任、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申卫星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与国家卫健委卢春山巡视员合著)


  • 献礼党代会“追寻理想中国”第二期《推进“健康共同富裕”,破解“健康不平等”》: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室主任冯文猛(共同富裕解读)、中国劳科院医保研究室主任王宗凡(多层次医疗保障:有序衔接机制)、中国社区卫生协会分会主委杜兆辉(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


  • 献礼党代会“追寻理想中国”第三期《科普专家/患者组织建言专病防控政策体系》:国家健康科普专家支修益(癌症)、罕见病患者组织发展网络黄如方(罕见病)、上海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督导专家费超(认知障碍)


  • 献礼全国两会“追寻理想中国”第四期《机构改革落子“健康中国”:“三医”并立:前瞻与对策》:原国务院医改办监察专员赖诗卿、原省级卫生厅处长孟立联、国际医疗/社保体系专家邵晓军、“一体化监管”专家梁嘉琳


  • 献礼全国两会“追寻理想中国”第五期《国家科技部/知识产权局/大数据局/乡村振兴局改革:对健康科技/数据/资金的影响》:国内最大临床转化机构前领导朱同玉、国家卫健委数据治理专家曹艳林、农工党中央健康扶贫专家周峰、“三流合一”治理专家梁嘉琳


  • 献礼全国两会“追寻理想中国”第六期《老龄事业统筹:从卫健委到民政部的影响》:全国政协常委阮诗玮(养老服务)、养老金融50人论坛成员胡继晔(养老金融)、国家老龄研究基地副院长杨一帆(养老监管)


  • “追寻理想中国”第七期《2023-2024卫生/医保政策:展望与对策》:王宗凡主任(个人账户改革与门诊统筹解读)、高雪主任(耗材与IVD集采解读)、刘晓云主任(中央医疗卫生体系文件解读)、王仲(中央全科/专科医疗文件解读)、娄宇(医保立法与执法解读)


  • 新“学术战疫”第一期:破解新冠就医用药难:中华医学会全科医学分会主委迟春花(基层医疗卫生体系韧性)、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原会长郭泰鸿(新冠物资应急储备)、南方医科大学卫生管理系主任张屹立(新冠疫情省份“脆弱度”排名)


  • 新“学术战疫”第二期:医疗韧性与药品可负担:江苏基层卫生协会书记夏迎秋(基层医疗机构韧性)、同济医学院卫管学院副院长陶红兵(医疗体系整合)、天津大学药学院副院长吴晶(新冠药物定价)


  • “学术战疫”高端研讨会第一期:启动仪式&专题讲座:医疗管理学大家刘庭芳、卫生法学大家王晨光、中国心理学会理事长韩布新、中国人口宣传教育中心副主任石琦


  • “学术战疫”高端研讨会第二期:疾控体系改革:国家卫健委高级别专家组成员、中国疾控中心前流行病学首席科学家、流行病学大家曾光(已通过有关中央媒体向中央呈送内部参考材料)


  • “学术战疫”高端研讨会第三期:卫生应急管理:曾三次给中央政治局讲课的清华大学苏世民书院院长、应急管理大家薛澜


  • “学术战疫”高端研讨会第四期:医药创新:中国药促会会长宋瑞霖、国家药监局专家库成员宋华琳、国家药审中心原首席科学家王刚(已通过有关中央媒体向中央呈送内部参考材料)


  • “学术战疫”高端研讨会第五期:小微企业、普通市民/患者保障:广东卫生厅原巡视员廖新波、清华五道口金融学院研究员袁伟、杭州“城市大脑”首席技术官申永生


  • “健康智荟”高端圆桌会第一期《中央《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解读》:国家医保局咨询专家、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何文炯


  • “健康智荟”高端圆桌会第二期《“新基建”背景下的未来医疗健康产业》: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民生银行研究院院长黄剑辉,及《新型健康服务业监管模式创新》《互联网医疗示范项目指标体系》两项重大课题(阶段性)研究成果的首发式


  • “学术战疫”国际研讨会第一期(疫情防控篇):流行病学大家曾光、美国UCLA公卫学院副院长张作风、英国牛津大学终身教授陈铮鸣、德国德中卫生健康管理协会中国主任徐洪波


  • “学术战疫”国际研讨会第二期(社会保障篇):中国社科院陈秋霖主任、美国医保中心蔡立明博士、英国国王大学杨维教授、德国医保专家邵晓军博士


  • 国内首档健康政策公益宣讲《健康三人行》第一期《医保、医院、医生:如何跳出“猫鼠游戏”》:徐毓才(卫健管理)、蔡海清(医保管理)、邹新春(医院管理)


  • 国内首档健康政策公益宣讲《健康三人行》第二期《医疗、医保、医药:患者参与和权益保护》:段涛院长(公立医院患者委员会/患者体验部)、瞿晓颖主任(外资医疗机构患者服务)、王立新秘书长(大型患者组织)


  • 国内首档健康政策公益宣讲《健康三人行》第三期《医改重点:“保大病”“保小病”还是“保预防”》:顾雪非主任(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双料”咨询专家)、康韦女士(原研药行业协会RDPAC执行总裁)、徐华锋先生(中国保健协会副理事长)


  • 国内首档健康政策公益宣讲《健康三人行》第四期《支持社会办医政策如何全面落地?》:赵淳会长(中国社会办医领域协会领导)、廖志仁会长(大型三甲民营医院创办人)、周萍教授(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医院管理教研室副主任)


  • 国内首档健康政策公益宣讲《健康三人行》第五期《如何保护医疗数据安全、患者个人隐私?》:俞思伟主任(医疗卫生信息化专家)、叶荔姗主任(试点城市数据管理专家)、宁宣凤律师(数据安全法律专家)


  • 国内首档健康政策公益宣讲《健康三人行》第六期《反商业贿赂,国家医保局医药招采信用评价解读》:王宏志专家(国家医保局课题负责人)、姚洪副秘书长(协会分管医疗健康信用工作领导)、范可律师(药品招采法律专家)


  • 国内首档健康政策公益宣讲《健康三人行》第七期《后疫情时期:如何扶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苗艳青研究员(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双料”专家)、尹朝霞主任(深圳“罗湖医改”基层医疗重要贡献者)、李杰(基层诊所产业专家、信息化专家)


  • 国内首档健康政策公益宣讲《健康三人行》第八期《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将健康融入城乡治理》:孔灵芝女士(原卫生部疾控局副局长)、卢永研究员(中国健康教育中心)、王兰教授(同济大学健康城市实验室)


  • “价值医疗”在中国公益课程第一期《国家医保局生物制品带量采购前瞻》:张斌院长(武汉医保局胰岛素带量采购试点)、朱斐秘书长(中国医药生物技术协会,抗体制剂带量采购)、洪飞先生(患者组织淋巴瘤之家创始人)


  • “价值医疗”在中国公益课程第二期《从医联体到健共体:医疗/医保政策如何协同?》:国家卫健委医共体指导专家林枫教授(部委专家)、浙江玉环人民医院健共体集团院长董寅(医院集团)、健共体(南平)互联网医院院长宋斌(数字健共体)


  • “价值医疗”在中国公益课程第三期《全人全程的全科医学服务展望》:中国卫生发展研究中心袁蓓蓓教授(部委专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联合工作委员会主席杜兆辉医生(全科管理者)、北京儿童医院童缘网负责人苏小虎(儿科全科服务平台)


  • “价值医疗”在中国公益课程第四期《医疗“好差评”模式:医院/医师信用评价与监管》:汪剑锋(福建医保局稽查处副处长)、刘日记(苏州卫健委综合监督处处长)、史岩(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评价部副主任)


  • “价值医疗”在中国公益课程第五期《民法典对患者、医院医生、医药行业的影响与对策》:国家卫健委咨询专家郑雪倩(医事法)与刘炫麟(医药法)、公益律师韩晓晨(患者服务)


  • “价值医疗”在中国公益课程第六期《医药/医疗反垄断政策前瞻》:国务院反垄断专家委成员孟雁北(政策解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焦海涛(反垄断法分析)、律师万江(反垄断案例分析)


  •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一期《医药代表合规转型》:上海药监局原局长唐民皓(政策解读)、彭天曜律师(合规指引)、张廷杰总监(准入策略)


  •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二期《医疗/医药反腐动向》:国家卫健委咨询专家王岳(政策解读)、资深医药准入专家点苍鹤(药企策略)、孙超律师(合规指引)


  •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三期《健康政策半年展望会》:国家卫健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张毓辉(健康产业政策)、国家发改委咨询专家宋新(数字健康政策)、国家医保局咨询专家姚岚(医保商保政策)


  •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四期《DRG除外支付》:国家医改云南玉溪DRG项目专家刘芷辰(DRG政策)、“村夫日记”创始人赵衡(DRG对商保与药企影响)、资深政务副总裁陈炳澍(企业DRG实操)


  •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五期《公立/民营医院亏损治理》:湖北省医改办原副主任阮小明(新冠疫情对医院影响)、国家卫健委财务会计专家刘宏伟(公立医院亏损建言)、中国医院协会民营医院分会领导余小宝院长(民营医院亏损建言)


  •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六期《医保按疗效(健康效果)付费》:国家卫健委卫生技术评估重点实验室主任陈英耀(上海医保局试点)、美国佐治亚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陈茁(美国欧盟案例)、徐州医保局待遇医药处处长杨义森(医保配套法规政策)


  •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七期《中成药集采:政策解读与应对策略》:中国中医科学院首席研究员谢雁鸣(价值评估与真实世界研究)、“风云药谈”创始人张廷杰(集采竞标:准入路径与报价策略)、政策宣教专家梁嘉琳(政策体系:打破三大惯例,洞察五大趋势)


  •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八期《惠民保:政企关系与多层次保障》:国家卫健委/医保局咨询专家朱铭来(价值评估模型)、成都市医保局医疗保险处副处长廖凌(“惠蓉保”)、某商保公司部门副总严霄(“共保体”设计)、镁信健康前高管蔡卓(创新药准入)


  •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九期《创新药放弃医保创新高:标内/标外、院内/院外哪个香?》:国家医保局咨询专家宣建伟(中美对比与价值评估)、上海医保局咨询专家(医保药品落地机制)、准入培训专家徐川


  •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十期《打击欺诈骗保:政策动向与操作规程》:国家医保局基金监管信用评价专家龚忆莼(过度医疗判定)、国家医保局医保法规咨询专家张卿(欺诈骗保判定)、国家有关部委政策宣教专家梁嘉琳(医保飞行检查常见争议与对策)、国家卫健委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专家张群(医院医保质量管理)


  •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十一期《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动向与对策》:国家医保局DRG/DIP政策咨询专家杨燕绥(为健康付费与健康绩效评估),国家医保局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化专家指导组组长(医药/医疗类编码进展),国家医保局DRG付费技术指导组临床论证组组长郭默宁(DRG临床质量管理),国家有关部委政策宣教专家梁嘉琳(“支付+”创新医保政策,支付方式改革六大动向)


  •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十二期《医学指南/共识:医政管理变局与对策》:原卫生部医政司司长于宗河(专家共识—医学指南—国家诊疗规范:行政监管逻辑)、中国临床实践指南联盟联合发起人、《实用内科学》主编王吉耀(医学指南制定:方法学前置性审查与“推荐意见”合理性评价)


  •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十三期《六部委试点城市医疗集团:动向与对策》:国家卫健委县域医共体咨询专家林枫教授(镇江模式与分级诊疗)、国家医保局DRG/DIP咨询专家何继明教授(支付方式改革与三医联动)、深圳卫健委陈瑶博士(深圳罗湖模式)


  •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十四期《医保个人账户改革/门诊统筹:动向与对策》:国家医保局政策咨询专家王超群、法律咨询专家娄宇、政策宣教专家梁嘉琳,连锁药店专家黄修祥


  •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十五期《药品招采“二次议价”卷土重来:是非与利弊》: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咨询专家房志武、医药产业大V涂宏钢(Dr.2)、商业贿赂案件资深律师左玉茹


  •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十六期《北京长峰医院大火:卫生综合监管与防灾须知》:北京城市规划院马良伟老院长、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杨海宇副总建筑师、国家卫健委专家组成员吴健院长、社会办医专家张苏华所长


  • 健康治理系列第十七期《五部委打击骗保,医保/医院/药企应对策略》:国家医保局基金监管“飞行检查”专家任克华、国家医保DRG临床论证专家冷家骅、湖北医保局政策法规咨询专家于长永


  •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十八期《2023医保国谈:前瞻与对策》:知名药物经济学家胡善联、RDPAC高级总监李京帅、“风云药谈”创始人张廷杰


  •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十九期《2023医保飞行检查:重大变化与院企对策》:某省医保系统基金监管专家王昊昀、某省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处二级调研员周鹏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原副所长陶剑虹


  •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二十期《医疗/医药反腐整治:医院/药企如何研判/应对?》:公立/民营医疗机构主委级专家宋冬雷、世界50强药企前高管丁利华、原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相关课题组负责人梁嘉琳


  •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二十一期《反腐之后,如何倡廉:公立医院薪酬绩效改革论辩》:中央推广的“三明医改”卫健委领导周显葆、国家卫健委直属医院运营管理部部长宿小满、知名医院管理咨询机构创始人秦永方、有关部委医疗反腐课题组长梁嘉琳


  •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二十二期《大型医院巡查方案公布:前瞻、问题与对策》:国家卫健委法律咨询专家、反腐倡廉政策咨询专家,公立医院纪检监察干部,知名医院管理研究所专家


  • 健康治理十日谈第一期《医疗/医药双轨制的秘密》:原国家食药监局药品监管司司长李国庆、江苏卫健委原副主任李少冬、上海卫生健康发展研究中心李芬研究员


  • 健康治理十日谈第二期《机构/散户投资人的政策素养》:科技部、工信部生物医药领域评审专家郑玉芬、医疗健康投资50人论坛(H50)2020年度轮值主席杨瑞荣


  • 健康治理十日谈第三期《公立医院去行政化:改革动向与对策建议》:海南省原卫生厅长白志勤(省级试点)、陕西省山阳县卫健局原副局长徐毓才(基层视角)、香港教育大学教授和经纬(港台启示)


  • 健康治理十日谈第四期《剖析医保报销堵点:国家医保局大排查》:江西医保局待遇保障处原处长蔡海清(医保政策视角)、安徽蚌埠医保中心原主任秦鹏(医保经办视角)、《医院管理能力探讨》作者诸任之(医疗管理视角)


  • 健康治理十日谈第五期:《医保-医院-药企“三角债”上榜:成因与对策》:中国劳科院原副院长谭中和(“医保-药企直接结算”与医保局考核)、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姚宇(地方医改真实痛点破解)、西交大一附院医疗管理专家左煌(医院运营管理&合规建设)


  • 茗谈书友会第一期《寻找政策与传播“黄金分割点”》: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传播咨询专家梁嘉琳(健康战略传播)、中央网信办咨询专家刘灿国(政策宣传指引)、创新生物制药公关联盟发起人张辉(传播实战经验)


  • 茗谈书友会第二期《中国药品监管史》:北京大学药物政策专家韩晟《中国药品价格监管20年》、政策宣教专家梁嘉琳《市级集采:合理吗?能行吗?管用吗?》、口腔医院院长/国际牙医师学院fellow王聿明《种植牙价格专项治理:医保新政的行业影响与应对》


  • 健康担当与想象力第一期《为乡村医疗卫生能做点什么?》:全科医学主委潘志刚教授(政策解读)、县域健康共同体董寅总院长(区域级一体化管理)、英国伯明翰大学姚弥博士(海外经验)、陕西省汉中市留坝县郭发刚全科医生(基层院长建言)


  • 健康担当与想象力第二期《为医疗/医药反腐能做点什么?》:国家卫健委财务会计咨询专家王洁教授(医院内控体系)、国务院医改秘书长课题组组长梁嘉琳(制度体系与政策工具)、国家医保局基金监管评定优秀医保局王敏科长(医保定点医师/护师/药师/技师管理)、跨国医药企业协会(RDPAC)合规负责人敬礼


  • 健康担当与想象力第三期《中央发布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影响与对策》北大应对老龄化国家战略研究中心主任陆杰华、全国养老服务业专家委员会委员张乃子、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副所长韩涵


  • 健康担当与想象力第四期:《国家卫健委推一体化诊疗“专病中心”:问题与对策》清华长庚医院副院长魏来、北大肿瘤医院党委副书记薛冬、首都医科大学国家医保研究院专家张立强


  • 健康政策助力专病防治第一期《罕见病公共政策体系》:国家卫健委罕见病诊疗与保障专家委顾问李定国(罕见病监管史)、国家人社部/中国银保监会咨询专家郑秉文(罕见病创新筹资与支付)、国家药监局咨询专家杨悦(罕见病立法与监管科学)


  • 健康政策助力专病防治第二期《脊髓损伤患者综合保障》(倡议书首发):国家重点医院康复专家许涛(诊疗认知)、前中国体操冠军桑兰(国际经验)、公益组织创办人潘美好(国内现状)


  • 健康政策助力专病防治第三期《保生育健康:“三医”政策能做什么?》:中国人口学会会长翟振武(人口战略)、英国皇家妇产科学院荣誉院士程利南(妇幼健康)、宁波洪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王伟院长(“生育友好未来社区”前沿探索)


  • 健康政策助力专病防治第四期《学生心理悲剧多发,构建公平/优质的精神心理服务体系》:同济大学精神卫生中心特聘教授黄智生(互联网与人工智能心理危机干预)、国家卫健委卫生应急处置指导专家程文红(精神心理治疗)、中央文明办等“心理专家讲坛”主讲任苇(重大突发事件心理援助)


梁嘉琳 | 审稿

肖媛丹 | 排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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